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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类对硒元素的研究和开发过程总体上分为3个阶段:20世纪50年代以前,人类研究硒的毒性,70年代后人类开始研究硒的营养作用,90年代以后,人类对硒的营养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,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了对其生理功能的研究和应用。
1970年代,科学家发现许多地方病都与缺硒有密切关系。比如黑龙江省克山县克山病等。在启东地区的13万居民中,医学专家于树玉等曾进行补硒试验,证实补硒可以降低某些疾病的发病率。在1973年,世界卫生组织(WHO)正式宣布硒是人体所需微量元素之一。关于硒对人、动物和植物的硒功效逐渐被揭示。它对动物及人体的生理作用主要有:预防心脑血管疾病,抗衰老,有效提高人体免疫力,是部分有毒重金属如镉的天然解毒剂。硒化物对植物的生理作用主要表现在:促进植物生长、改善果实品质、增加产量、增强植物抗氧化功能、参与植物蛋白质代谢、对抗重金属和环境胁迫,增强植物对病虫害、环境污染和各种生理上的抵抗。人体摄入硒的适宜、安全摄取量是1989年由中国营养学会等组织确定的。
从1990年起,国内外相继开发富硒产品。富硒农产品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新亮点。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健康意识的增强,人们对硒食品的喜爱程度越来越高,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,特别是补硒补硒,得到政府的普遍重视,富硒产品前景广阔。国务院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颁布卫生部等11个部委联合制定的“中国改善营养状况行动计划”,把硒作为防病缺乏的营养元素之一。
人类硒的主要来源是食物,而硒主要来源于土壤。解决人体缺硒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让农产品富硒。从1984年起,芬兰开始在谷物等农产品中加入硒酸钠,以提高其硒含量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目前,我国开发富硒农产品的省份有:湖北、贵州、黑龙江、陕西、山东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苏、辽宁、四川、天津等10多个省份,主要农产品有富硒大米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、富硒蔬菜等。
与此同时,我国增硒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也有了较大的发展,主要是硒肥和硒酸钠饲料。目前市面有十几种硒肥品种。研究表明,富硒肥施用于作物生长的不同时期,可以增加作物中硒的含量。
富硒农产品日益标准化。
采用国际通用方法,中国农科院于1989年根据粮食、饲料含硒量和我国实际情况,研究确定了缺硒地区土壤含量分级标准,并确定了不同等级缺硒地区作物组织含硒量范围,严重缺硒地区作物组织含硒量范围为0.02mg/kg,缺硒地区作物组织含硒量范围不超过0.1mg/kg。1991年,我国制定了食品中硒含量的最高限值(GB13105—1991),规定了不同农产品中硒含量的最高限,如粮食(成品粮)含量≤0.3mg/kg。
当前,全国各地为适应企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,已开始有针对性地制定农产品中硒含量标准。目前,企业标准比较完善、成熟,并且已经公布了主要的标准是稻米方面。
富硒农产品的开发问题。
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富硒农产品的开发起步晚、产品层次低,在实际开发富硒农产品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。
富硒农产品标准低,产品质量参差不齐。当前我国只规定了农产品含硒限量,具体富硒农产品的含量等级标准尚未出台,不利于优质优价以及富硒农产品的开发和市场管理。当前,市场上多数富硒农产品并没有标准化的标准,而且包装上也没有标明含硒的量,普通消费者很难准确把握每日硒的摄入量。另外,随着富硒产品开发力度的加大,目前市场上富硒剂产品多,没有行业的生产标准,难免鱼龙混杂,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稳定。
富硒农产品品种多,规模小,产品趋同严重,科技创新不足。富硒农产品已有30多种,市场上富硒产品种类繁多,有些产品的硒含量只比普通产品稍高,达不到富硒效果,大多是“赶时髦”“找卖点”,有的试验品未经检验。大多数产品趋同化严重,科技含量不高,互补性强,名牌产品缺乏。公司生产规模小,生命力差。
商家补硒功效宣传不当,严重误导消费。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缺乏沟通,部分已有研究成果无法及时转化为新产品投放市场。富硒品行业还是新兴行业,目前大部分居民对其危害以及硒的重要生理功能认识不足,不知道如何正确补硒,也有人将硒产品视为治疗疾病的良药。另外,科学证明有机硒相对于无机硒毒性小,生物利用率高,市场上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使用无机硒,但声称添加有机硒,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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