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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宜宾市首个富硒地方标准——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》(标准编号:DB5115/T 17—2020)正式发布。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》作为宜宾市首个富硒地方标准,是由屏山县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8年6月起牵头开展前期调研等,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该标准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宜宾市地方标准立项评审,2019年12月6日通过专家组评审,2020年5月29日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意正式发布并实施。这标志着宜宾市富硒农产品生产种植在今后将有一定的参考标准。
据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科长王顺强介绍,宜宾市地方标准——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》的制定遵循“先进性、实用性、统一性、规范性”原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市场监管总局、宜宾市《地方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要求,在收集45000个有效数据的基础上,参照了其他省市富硒农产品的分类及硒含量标准制定完成。
屏山具有优异的自然富硒禀赋,土壤硒含量适中,既可补充人体所需,又不会导致过量。粮油、茶叶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和水产等诸多农产品都不同程度富硒。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》的地方标准包括富硒农产品的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与定义、富硒农产品含量要求、检验方法等七个方面内容,规定了粮食类、蔬菜类及油料类等10类富硒农产品的硒含量,基本涵盖了宜宾富硒农产品的主要品种。
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肖平表示,宜宾市地方标准——《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》的出台和施行,对规范屏山富硒农产品的生产经营、提高富硒农产品质量、促进屏山富硒产业健康发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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